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新建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完成自主验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
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工 010-52696534
附件 :1、《新建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 :2、《新建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期:2023年 11 月 6 日
新建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 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新建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 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